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公布市社机关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按照市司法局《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市社组织机关各科室对2013年至2023年之间,以市社机关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对自身起草的文件进行清理,法制科汇总清理意见后,经报市社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宣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份,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份;宣布保留的政策性文件82份,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206份;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1.市供销社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市供销社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市供销社决定保留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4.市供销社决定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如有需要附件具体内容,请与市供销社法制科联系,联系电话:0313-2014568。) 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9月6日